词语大全

知事

 [  zhī shì  ]

基本释义

  • zhī shì
  • ㄓ ㄕˋ
  • 知事
  • td gk
  • 名词

词典解释

⒈  中华民国初期对县一级最高行政官的称呼。

county magistrat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⒉  通晓事理;懂事。

sensible;

引证解释

⒈  通晓事理;懂事。

《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
汉 刘向 《列女传·梁夫人嫕》:“天子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杂讯问,知事明审。引见, 嫕 对上泣涕,赏赐累亿。”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商小姐 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
清 李渔 《意中缘·悟诈》:“到底是老人家知事。”

⒉  主管事务。

《管子·戒》:“於国有所不知政,於家有所不知事,必则 朋 乎。”
尹知章 注:“若皆知之,则事钟於己,将不胜任而败。 朋 能有所不知,故可以移政。”

⒊  官名。地方行政长官的名称。 宋 时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称为权知某府或某州或某县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 明 清 径称县级地方行政长官为知县, 民国 改知县为县知事,省称知事,后又改知事为县长。

郭沫若 《黑猫》六:“府县的知事那时都还是旧人,知府姓 李,是 云南 人,和城内一家姓 李 的豪绅认了同宗。”

⒋  官名。 明 清 时代的属官名。 明 清 之廉访司、通政司、按察司、盐运司等及各府皆置知事。

⒌  僧职名。掌管僧院事务。后称为住持。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六:“本朝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总称主首。而 宣和 三年禁称主字,改曰管勾院门,同管勾院门事,供养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至 建炎 初,避御名,并改曰住持。”

国语辞典解释

⒈  晓事、懂事。

《荀子·大略》:「主道知人,臣道知事。」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〇》:「商小姐见兄弟小时母子伶仃,而今长大知事,也自欢喜他。」

⒉  职官名。民国初年称一县的长官为「县知事」。今改称为「县长」。

近义词、反义词

翻译

法语翻译

Gouverneur (S)​

词语拆字

『知事』(zhi|shi|)同音词

  • 踬士1.不得意的士人。
  • 枳实1.枳树未熟的果实,皮厚而中实,干制后可入药。
  • 指识1.识别。 2.介绍认识。
  • 指实1.指明实际情况。 2.犹实据。 3.核实。指,通"稽"。《荀子.正名》:"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荀子三》:"指应读作稽……指实亦稽实也。"一说为指明实事,见杨倞注。 4.证实。指,通"稽"。
  • 指食1.犹美食。
  • 指使①支使;使唤:指使别人|以奉指使|受人指使。 ②唆使:幕后指使。
  • 指示①指给人看:指示牌|指示代词。 ②指点;指引:指示一二|予以指示。 ③指示下级、晚辈的文件、意见:长辈的指示|按上级指示办。
  • 指事1.六书之一。以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 2.谓手指某事。 3.阐明事理,叙述事物。 4.谓军队指向某地。犹进军。
  • 值事1.社会团体中当值办事的人员。
  • 职事1.职务;职业。 2.任职。 3.旧时官吏仪仗的一种。即官品牌。
(0)
纠错/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