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字义
更新:
『要』的字义(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
【申集下 • 襾】要·康熙筆画:9·部外筆画:3
〔古文〕【唐韻】於霄切【集韻】【韻會】伊消切,音邀。【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註】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又求也。【孟子】脩其天爵,以要人爵。
又䙅也。【詩·魏風】要之襋之,好人服之。
又會也。【禮·樂記】要其節奏。【註】要,猶會也。【釋文】要,一遙反。
又【廣韻】勒也。
又劫也。【前漢·文帝紀】上自欲征匈奴,羣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
又劾也,察也。【周禮·秋官·鄕士】異其死之罪而要之。【疏】要,劾實也。【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又衞圻之外,謂之要服。【書·禹貢】五百里要服。
又姓。【通志·氏族略】吳人要離之後,漢有河南令要兢,唐建中朔方大將軍要珍。
又水名。【水經注】濡水,又東南流與要水合。
又靑要,山名。【山海經】靑要之山,寔惟帝之密都。
又高要,縣名。【一統志】屬廣州府。
又與腰通。【說文】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今作腰。別詳肉部。
又【廣韻】於笑切。讀去聲。【篇海】凡要也,要會也。【孝經】先王有至德要道。【晉書·宣帝紀】軍事大要有五。
又《論語》久要,亦讀去聲。【王安石·老人行】古來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須論久要。叶入誚韻。
又【集韻】伊鳥切,音杳。與騕同。騕褭,良馬名。或作要。
又以紹切,音。與偠同。偠紹或作要紹。舒緩貌也。
『要』的字义(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
要【卷三】【部】
身中也。象人要自之形。从,交省聲。,古文要。於消切。又,於笑切〖注〗,古文要。文二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