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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的字义

『果』的字义(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

【辰集中 • 木】果·康熙筆画:8·部外筆画:4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與惈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集韻】【韻會】苦果切。音顆。果然。飽貌。【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唐韻】【集韻】【韻會】同婐。女侍也。【孟子】二女果。
通裸。【廣韻】赤體也。
【集韻】【韻會】與祼通。【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魯火切,音臝。【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果』的字义(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

果【卷六】【木部】

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古火切

(果)木實也。上文言果多矣。故總釋之。引伸假借爲誠實勇敢之偁。從木。果形在木之上。謂田也。古火切。十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