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偁村行·马穿山径菊初黄鉴赏
王禹偁自称“本与乐天为后进,敢期子美是前身”,此诗风格淡雅飘逸,词句明白晓畅,通俗易懂,深得白居易、杜甫诗的神韵。首联由动态写景:金菊绽放,花径飘香,马蹄声碎, 菊韵流美。颔联中的“万壑”言群山峻岭,巍峨磅礴。“有声”指山泉飞瀑,流水淙淙。“ 数峰无语”句以人态写山,构思精妙,山峰本不能言,以“无语”称之,“立斜阳”更见晚 山有情,人对山而忘言,山对人而“无语”,两情和谐,长相默契。颈联色彩明艳美丽,“ 胭脂色”与“白雪香”此红彼白,有色有香;“叶落”与“花开”相对,物象天演,灭生自然,富于思理。尾联陡转,以“惆怅”引出作者思乡归隐之意,包含着贬官失意,异乡漂泊 的沦落之感,乡愁浓浓,情趣轻盈而凝重。[2]
《村行》是一首七言律诗,是王禹偁在宋太宗淳化二年(九九一年)被贬为商州团练副使时写的。写的是山村的傍晚景色,季节是秋天。诗中的内容大概是说诗人骑在马上,安闲地欣赏著,沿途的风光,听黄昏时山谷的声响。
作者在欣赏风景、吟咏诗歌的时候,突然发现眼前村庄里的小桥和原野上的树木,与自己故乡的十分相似,因而产生了思乡的愁绪。
诗中首先细致地描写了秋天的景色,然后再借眼前村庄里的小桥和原野上的树木,以触景生情的写作手法,表达了作者对农村的喜爱和家乡的怀念,这种触景生情的写作方法,是先描写眼前的景物,接著抒发自己因这些景物而产生的思想感情,这样能令全文结构更有条理,而且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这首诗的首段是写作者骑著马,欣赏秋天的风景,本是一件乐事,但后来却因为看见小桥和树木,想起故乡,这样能使诗中的首段和末段作出对比,使读者更能体会到作者对家乡的怀念。
“数峰无语立斜阳”是本诗广为传诵的名句。钱钟书先生《宋诗选注》:“按逻辑说来,‘反’包含先有‘正’,否定命题总预先假设着肯定命题。诗人常常运用这个道理。山峰本来是不能语而‘无语’的,王禹偁说它们‘无语’或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送我摇鞭竟东去,此山不语看中原’,并不违反事实;但是同时也仿佛表示它们原先能语、有语、欲语而此刻忽然‘无语’。这样,‘数峰无语’、‘此山不语’才不是一句不消说得的废话。……改用正面的说法,例如‘数峰毕静’,就削减了意味,除非那种正面字眼强烈暗示山峰也有生命或心灵,像李商隐《楚宫》:‘暮雨自归山悄悄’。”
季节(初秋)
这首《村行》是北宋王禹偁即景抒情小诗中的代表作之一。开头两句,交代了时、地、人、事。时令是秋季,这是以“菊初黄”间接交待的;地点是山间小路,这是以“山径”直接点明的;人物是作者本人,这是从诗的结句中的“吾”字而得出的结论;事情是作者骑马穿山间小路而行,领略山野旖旎的风光,这是从诗行里透露出来的消息。这两句重在突出作者悠然的神态、浓厚的游兴。
三、四两句分别从听觉与视觉方面下笔。前句写傍晚秋声万壑起,这是耳闻;后句写数峰默默伫立在夕阳里,这是目睹。这里,“有声”与“无语”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相映成趣,越发显示出山村傍晚的沉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数峰”句写数峰宁静,不从正面着墨,而从反面出之,读来饶有情趣。这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所说的“山峰本来是不能语而‘无语’的,王禹偁说它们‘无语’或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送我摇鞭竟东去,此山不语看中原’,并不违反事实;但是同时也仿佛表示它们原先能语、有语、欲语而此刻忽然‘无语’。这样,‘数峰无语’、‘此山不语’才不是一句不消说得的废话……”
五、六两句进一步描写山村原野的景色,作者选择了“棠梨”与“荞麦”这两种具有秋日山村特征的事物来加以描绘,用“胭脂”和“白雪”分别比喻“棠梨叶落”的红色与“荞麦花开”的白色,把山村原野写得色彩斑斓,可谓有声有色有香。
读完这6句诗,我们自然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
在那菊花初黄的时节,人到中年的诗人骑着马在山间小路穿行,他神态悠然,任凭马儿随意行走,尽兴地观赏着秋日黄昏山野的景色:时而倾听着回荡在众山沟里的秋声,时而观看默默无语伫立在夕阳下的数座山峰,时而又将视线投向那红似胭脂的棠梨落叶与洁白如雪的荞麦花……
作者在这6句诗里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色彩斑斓、富有诗意的秋日山村晚晴图,较好地体现了宋人“以画入诗”的特点。
诗的最后两句由写景转入抒情。前句设问,写诗人在吟诗之后不知为什么忽然感到闷闷不乐;后句作答,写这原来是诗人因蓦然发现村桥原野上的树像他故乡的景物而产生了思乡之情。这样写,就使上文的景物描写有了着落,传神地反映出了作者的心情由悠然至怅然的变化,拓深了诗意。
总之,《村行》这首诗以村行为线索,以多彩之笔逼真地描绘了山野迷人的景色,以含蓄的诗语真切地抒发了诗人拳拳思乡之情。诗中,写景与抒情相结合,写景是为抒情打伏笔,抒情是为写景作结的。诗人的心情由悠然至怅然的变化过程,正从这“两结合”中传神地反映了出来。这是一首风物如画的秋景诗,也是一支宛转动人的思乡曲。从中,可窥见王诗简淡清新诗风之一斑。
王禹偁简介
王禹偁(954-1001)字元之,巨野(今属山东)人。晚贬知黄州,世称王黄州。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登进士第,授成武主簿,迁大理评事,移知长洲。端拱初,擢右拾遗,直史馆。后拜左司谏、知制诰。淳化二年(991),贬商州团练副使。至道元年(995),任翰林学士,坐讪谤,以工部郎中出知滁州,改知扬州。真宗即位,复知制诰,上书提出「谨边防」,「减冗兵,并冗吏」等事。与修《太祖实录》,以直书史事,再贬出京,知黄州,徙蕲州。咸平四年卒,年四十八。《宋史》与《东都事略》有传。禹偁性刚直,遇事敢言,以直躬行道为己任,曾三次遭贬黜。著有《小畜集》。苏轼所撰《王元之画像赞并序》,称他「以雄文直道独立当世」,耿然如秋霜夏日,不可狎玩」,反对宋初浮靡文风,提倡平易朴素,其诗文清丽可爱,颇受后人推重。
王禹偁是宋初作家中成就较高者,他在诗、文两方面的创作都较为突出,促进了宋初诗风、文风的变革。宋初诗派林立,但主要是“白体”、“西昆体”、“晚唐体”三家。王禹偁属“白体”。